11月29日,幼儿师范团总支在养生馆201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研-学院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是“三会两制一课”的重要内容,是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按照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要求。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一)开展时间:2022年11月至2022年11月25日
(二)评议对象:幼儿师范学院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评议流程: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
3.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5.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评议要求:
1.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2.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3.各团支部要及时上报本支部评议结果,做好总结汇报工作。同时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准确记录好本支部各团员的教育评议结果。
(五)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认定标准如下:
1.优秀团员的认定标准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的认定标准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认定标准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认定标准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六)结果运用:
1.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在团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学校团组织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2.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3.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4.团员个人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团籍注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