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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师范学院开展“优秀青年志愿者”评定活动

    发布日期:2022-11-29

  • 为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志愿服务规范化和制度化,树立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形成志愿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榜样引领作用,特制定此评定办法。

    一、评选对象

    19五年、20五年、20级及21级大专各班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民服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在江西志愿服务网上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

    3.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4.遵守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的形象。

    5.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六次及以上,并且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6.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处分,无负面清单行为,勤奋好学,在校期间考试成绩无挂科。

    7.每学年志愿服务时长达到20个小时及以上且每年的pu口袋第二课堂学分在60分及以上。

    8.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受到主流媒体报道,社会反响好,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者优先;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作为负责人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青年志愿者向所在班级团支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班级团支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署评审意见,报校团委审核。

    3.每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的比例不超过分院当年青年志愿者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

    四、申报材料

    1.《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2.申报事迹材料(200字以上纸质版)

    3.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志愿服务时长截图或纸质证明,无志愿服务时长截图及纸质证明,可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及志愿服务相关佐证材料(如活动现场照片、证书等)。

    4.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材料)上交时间为12月7日上午11点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活动要求将评选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2.坚持评选标准。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每一位志愿者的事迹真实可靠,具有信服力,评选推荐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3.营造宣传氛围。要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多层次、多渠道的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进行鼓励,传播志愿服务文化理念,营造“人人关注志愿者、人人尊重志愿者、人人争做志愿者”的校园氛围。